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6686体育官网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上年末收购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进行追溯调整。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注:上年同期数据包含2023年新注入的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潘集发电公司”)相关数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总装机容量351万千瓦,其中:潘集发电公司132万千瓦、顾桥电厂66万千瓦、潘三电厂27万千瓦、淮沪煤电田集电厂一期126万千瓦。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完成发电量136.94亿度,其中:潘集发电公司54.79亿度、顾桥电厂22.98亿度、潘三电厂10.17亿度、淮沪煤电田集电厂一期49亿度,上网电量129.95亿度,同比分别上涨15.75%和15.90%。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火电机组平均设备利用小时数为3901.29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401.33小时,主要原因为潘集发电公司、淮沪煤电田集电厂一期今年抢抓机遇,应发尽发,发电利用小时同比增加较多。
在2023年度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能效水平对标及竞赛中,潘集发电公司#1机组荣获全国600MW级优胜机组4A级,淮沪煤电田集电厂#2机组荣获600MW优胜机组5A级,顾桥电厂#1机组荣获CFB机组能效对标4A级,顾桥电厂#2机组荣获CFB机组能效对标厂用电率指标最优机组。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18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2024年9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39号公告)。
(2)2024年9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1:00-12: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40号公告)。
3.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根据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的授权决策标准,由董事长专题会议决策并实施事项如下: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潘集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综合考虑潘集发电公司归还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付账款及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淮矿售电公司及江苏售电公司资金情况,为保障潘集发电公司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潘集发电公司提供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同意淮矿售电公司向潘集发电公司提供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同意江苏售电公司向潘集发电公司提供不超过0.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委贷期限均不超过2年,利率按照3.15%执行。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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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登记手续。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施夕友先生的书面辞职函。施夕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施夕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施夕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函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施夕友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同意提名王小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小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王小波,男,汉族,安徽霍邱人,1973年6月出生,党员,硕士同等学力教育,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8月-2010年4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4月-2015年11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2020年4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4月-2021年7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2023年10月任淮沪煤电(电力)公司董事长;2023年10月-2024年6月任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任淮南矿业集团审计评价中心主任,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平安工程院公司监事、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监事。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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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牛占奎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已于2024年2月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07号公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运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运泽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非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提名审查意见;此外,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运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杨运泽,男,汉族,安徽庐江人,1968年9月出生,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1月-2023年10月任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计划经营部部长,2019年11月-2021年9月兼任淮矿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部长,2024年6月至今兼任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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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张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临2024-044号)。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周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新制定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新制定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临2024-043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45号)。